各供应商: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年第四季度进口品牌电气组件的采购信息,根据“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采购意向进行公开。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和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一、供应商准入条件要求如下 品种名称 最低注册资金要求 (万元) 供货业绩 特种许可证 进口品牌电气组件 近三年业绩(提供电气类产品销售的相关合同或发票,至少份) 不要求 二、采购需求量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情况 预计采购时间(月) 备注 鞍钢联众年第四季度进口品牌电气组件 项 年月 三、供应商须知: 、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周期为季度,在鞍钢智慧招标平台发布。 、保供家数定为家,具体以鞍钢联众确认为准。 、请按未税价(不含税)投标,投标价含运费,需送至甲方公司内指定地点。合同一经签订后,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请结合甲方《技术规范》文件详细参数要求进行合理报价。 、技术要求: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上品牌、规格型号、参数等要求,如存在与技术规范任何不一致的地方,请在投标文件、招标平台上对应的技术偏离字段以及投标字段等多个地方同步做好偏离(如原型号停产且升级型号满足使用需求,可接受原品牌替代;如原型号停产且升级型号不满足用户使用需求,可使用经由使用单位确认可完全替代的品牌型号应标;上述停产升级均需提供原厂或品牌一级代理商等相关停产升级证明,有不明白的,务必联系使用单位或采购委托方进行确认!!!)。 、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供应商应向鞍钢联众缴纳合同标的额%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将鞍钢联众未支付之款项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中,若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鞍钢联众可在履约保证金或该供应商应付账款中扣取相应的违约金。若供应商未出现违约或损害鞍钢联众利益的情况下,鞍钢联众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办理返还手续,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供应商。 、付款条件: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条件以甲方付款政策(挂账后第个月电汇付款)执行,若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需晚于上述付款政策约定的到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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