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人民调解(先行调解)服务项目(年)
本项目计划建立稳定的调解及窗口接待咨询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稳定的调解及窗口接待咨询工作运行机制。在“浦东新区纠纷化解一体化服务中心”(金海路号)及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个业务审判庭和个派出法庭(陆家嘴法庭、川沙法庭、六里法庭、金桥法庭、外高桥法庭、周浦法庭、临港新城法庭、惠南法庭、自贸区法庭)的工作点位配备调解员/调解秘书,组织调解当事人经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等引导,或自行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获悉,于诉讼外将纠纷申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矛盾纠纷。同时,配套设置窗口咨询接待人员、案件调度人员负责一体化服务中心窗口登记引导、法律咨询宣传、纠纷统筹调度、对接基层调解、日常管理等工作。项目服务期内,通过一体化服务中心平台化解纠纷量不少于件,为当事人提供调解法律服务,帮助化解纠纷,解决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项目期限 年。 服务目标:调解过程要有规范记录,整体流程完善,包含有效回访,卷宗材料规范齐全,调解成功量不少于件,投诉率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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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预留中小企业。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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