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我单位受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委托,拟对兴宁区公办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月日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交意见函电子扫描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周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南宁市厢竹大道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室)。电子邮件地址:@.一、意见征询编号:-二、征求意见范围: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意见递交时间:--、意见递交方式:电子邮件、意见接收机构: 南宁市兴宁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兴宁区公办幼儿园物业服务采购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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