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保定市“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项目保定市重点铅锌矿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保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编制项目年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项目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冀政办字〔〕号)的要求,市政府印发《保定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保政办函()号)的通知。在完成《保定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工作基础上调整任务内容和指标体系,提炼总结经验模式和工作亮点,衔接“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制定“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持续建设及探索创新任务的方案和重点行业“无废产业链”建设研究。该项目拟对我市家重点铅锌矿区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掌握铅锌矿区地下水、土壤中污染物的存在水平与分布特征,分析其变化趋势,排查典型铅锌矿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周边耕地重金属污染风险隐患。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依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年调整一次”的要求,结合保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对保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调整。为保定市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提供保障;对年首次核发及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进行质量核查,并及时移交行政审批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定期通报核查情况。编制《保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指导“十五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推动全市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构建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品质生活之城。为“十五五”期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相关任务明确应达到的控制指标。推动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相关任务达到相应控制指标;推进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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