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合作交流管理服务经费 用于实施“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服务费”“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会”“组团参加兄弟省市举办的经贸展会”“服务企业跨区域发展,推进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合作交流工作业务费”等项目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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