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江华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年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江华瑶族自治县残疾人寄宿制托养服务
一、托养服务数量。 为名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寄宿制托养服务,服务期限一年,费用标准为元/人/年。 二、托养服务机构要求。 (一)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依法设立,取得《营业执照》并合法运营一年以上,具备养老(托养)服务、精神康复服务经营资质的综合医院,从事养老(托养)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人; .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服务对象人均房屋使用面积不少于平米,配备必须的设施设备,服务场所达到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有独立的财务,有稳定的运营资金保障; .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健全,有服务团队,岗位设置合理,专职管理和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比例达到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开展服务必须的服务规范和管理制度,包括基础管理制度、服务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等; .能够按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及湖南省托养服务相关规定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托养服务机构负责接送托养服务对象。? (二)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优选条件: .有较强的医疗、康复服务能力的二级(含)以上综合医院; .服务机构具有残疾人托养或相关行业经验(养老服务)的丰富经验,取得级以上的托养机构或三星级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 .场地宽敞明亮,食宿条件良好,环境优美安全,管理运营规范。
万元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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