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职工疗休养项目
、本项目单价预算 元/人,按实际发生结算。、年月日前完成人次等于或少于人(每团约人,具体出行人数可能略有调整,以实际为准),年月日前完成人次等于或少于人(每团约人,具体出行人数可能略有调整,以实际为准)。分批次按中标单价和实际出行人数结算费用。、路线:昭通、保山、鄂尔多斯、张家界、桂林、顺德。、景点:需提供疗养行程并提供接送服务。、导游:提供当地导游服务(每辆车配备 名导游人员)。、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疗休养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行程计划、住宿及餐饮标准、航班情况及来回交通工具配置、服务人员情况、保险内容、详细报价清单,完善的应急预案,其他特色服务等内容。、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保证、应急预案、延伸服务、自身优势等。、投标人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具体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针对本项目配备的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负责按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提供往返接送,团队出发上车即视作疗休养开始,期间一切责任(除采购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均由供应商承担(包括路途安全、食品卫生、物品安全等),直到返回原地为止。、若投标人提供的疗休养质量不符合要求,采购人视情况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直至终止合同。、投标人因故变更住宿、用餐标准等,除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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