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桂财采〔〕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贺州市教育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备注 贺州市统筹“国培计划”项目 一、预算资金 年,贺州市统筹“国培计划”预算.万元。二、机构遴选条件 (一)近年来曾承担“国培计划”项目的区内外高等院校或教师培训专业机构。 (二)“国培计划”混合式培训实施经验丰富,培训绩效评估优良。 (三)具备一支数量足、结构合理,水平高,能够指导不同学科(领域)教师培训的专兼职培训专家团队。 (四)培训课程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内容新颖、质量高,能够支持中小学全部学科和幼儿园教师有效选学,满足长期研修所需。 (五)注重教师培训模式创新,已建立多种区域常态化混合式培训模式,供项目县备选。 (六)能够提供科学合理的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规划,支持项目区县建立本地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实现教师培训常态化。 (七)深入项目县(区)开展需求调研,结合当地教师和项目培训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八)建立与国内城市优质中小学、幼儿园良好合作机制,能确保跟岗实践、导师带教研修目标实现。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承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及贺州市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教师厅〔〕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印发&;教师培训者团队研修指南&;等个文件的通知》(教师司函〔〕号)、《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年)的通知》(教师函〔〕 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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