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型:物业服务;负责物业服务人员薪酬、各项保险、税金的支付。负责物业公共区域、共用部位、领导办公室、公共会议室、活动室、卫生间、院内道路、停车场、绿化带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垃圾收集并清运至指定的市政环卫车处;负责房屋建筑主体、道路、给排水(消防系统除外)、供暖、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小修和养护;负责院内办公楼内工作人员早餐、午餐制作及食堂卫生,当日用餐当日清洁完毕。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期限为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付款方式:以转账形式每季度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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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是
否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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