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海晏县融媒体中心年度(第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海晏县融媒体中心《新闻荟萃》信息传输及发布项目
采购内容:海晏县融媒体中心《新闻荟萃》信息传输及发布项目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在《新闻荟萃》平台(电视频道排序第 频道)开设“海晏新闻”窗口,传输发布采购人新闻及宣传专题片。
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节目传输规范,准确、准时发布采购人新闻和专题宣传片节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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