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备注 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采购标的名称:晋城市中等专业学校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根据晋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晋城市财政局、晋城市能源局联合下发的《晋城市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实施方案》(晋市事发【】号)的通知要求,作为试点单位,将学校水、电、气、暖及小型维修等费用和人员费用列入托管,通过托管单位对各类设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实现学校能源的有效管理与合理利用,降低能源消耗成本,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日常教学及生活的能源供应稳定,推动学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 .采购标的数量:项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质量:托管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对学校能源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确保节能改造效果达到预期,能源供应稳定、安全、可靠,满足学校日常教学及生活需求。各类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节能改造后的能耗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服务:托管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提供×小时的能源管理服务,及时响应学校的能源需求及设施设备故障报修。定期对能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向学校提供节能建议和改进措施。按照合同约定,对水、电、气、暖及小型维修等服务内容进行精细化管理,保障服务质量。具体而言,托管单位需及时且准确地缴纳学校水、电、气、暖等各项能源费用,避免因欠费导致能源供应中断,影响学校正常运转。严格按照相关劳动法规及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相关人员工资,确保人员队伍稳定,保障能源管理及维修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于学校出现的设施设备故障等维修需求,托管单位应迅速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恢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根据节能改造计划和要求,高效推进节能改造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各项节能改造项目,实现节能目标,提升学校能源利用效率。()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合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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