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本级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餐饮委托服务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本项目采购内容:服务公司主要负责的工作:机关餐饮服务,保障食品安全;负责水、电、气、暖的定期安全检查;其他临时性工作。 .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促进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餐饮管理规范化。 .标的需满足《食品安全法》、《卫生管理条例》。 .采购标的数量:服务一项。 .服务期限:一年。 .地点: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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