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东宁市东宁镇中心学校(河北新区实验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东宁市东宁镇中心学校(河北新区实验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提高办学条件,改善学校教学、食堂环境 需满足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潜在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中无不良记录;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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