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采购方式的说明(一)政策依据:本采购方式适用范围是《合肥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合财综〔〕号)中规定的未纳入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关于转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合财购〔〕号)中规定的未列入目录内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对满足以上条件的货物或者服务,由我乡根据《造甲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办法》自行组织采购。本项目不同于招标,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服务承接主体的过程是依据采购人需求实际,对自荐材料进行“货比三家”的过程,允许拆分采购内容选择多个主体共同承接,会商过程由纪检部门监督可以选择不公开方式进行,拟确定的承接主体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举报。(二)采购流程:、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购买货物或服务相关信息,有效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有意参与的单位可在此期间递交书面自荐材料;、组织人以上评价小组会商确定承接主体,形成书面意见,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拟确定的承接主体,不少于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承接主体签订合同。二、采购内容、采购编号:、采购需求:拟以不超过万元,采购造甲乡敬老院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服务内容:定期开展巡查,并对照检查结果及接到的反馈情况进行维修,服务期内做好保障工作,使消防系统符合相关规范,满足甲方工作需要。有意参与的单位请自行勘察现场,并提供服务方案,方案中要明确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全部服务完成后支付。三、作为承接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资质要求:具有消防维保检测资质,单位需要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须符合下列情形、报名日起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分。、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到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分(含分)到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个月。、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