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廊坊市大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将采购项目合同总额的%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采购走航车一辆。包采购台便携式总烃/非甲烷总烃分析仪、台多吸附管老化仪、台流量校准仪、台数字微风仪、台风速仪。 .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我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现场监测能力。 .标的需满足的的质量、服务、安全等:需购置符合行业标准的合格全新仪器设备,项目验收合格后设备应有一年质保期。走航监测车需完成整车改装、设备集成按照调试、工作站建成联网、车辆牌照及保险手续办理后以整车形式交付给采购方。 .采购标的数量:包家;包家。 .服务期限:包自合同签订日起至日内完成交钥匙工程,试运行日后方可验收。包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采购并送至指定场所,验收合格后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地点:货物指定交付场所。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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