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是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年月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
采购目录:物业管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通过对本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的安保、保洁、绿化、会务、工程等管理服务的提供,保障机关及法庭的正常运转。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总体服务质量要求优质、高效;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院机关及法庭的安保管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会务保障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通过物业管理服务,确保机关及法庭日常运转安全有序;服务期一年。
联系人
朱凌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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