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长安区年秋季及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及辖区三所学校蔬菜、干货、调料项目 采购内容: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及辖区三所学校蔬菜、干货、调料等食材采购;主要功能或目标:确保学生食品安全;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需满足的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照齐全,价格合理,保证食材安全。 . 年月 无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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