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大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本级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关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车辆施救、清拖、停放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公开招标的请示大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在交警部门办案期间的车辆停放费用每年需资金万元。年月份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根据我县历年来的交通事故发生情况,每年交通事故车辆拖车费、施救费大约需要万元。服务期限两年,总需求万元。-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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