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年商务车采购项目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购商务用车辆,分别为座辆,座辆。要求在质保期内,因材料和生产不良而产生的损坏,中标人应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供应商提供车辆不得为库存超过半年的车辆,供货期限日历天。预算金额为万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年月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 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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