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原建设单位:沭阳县卫生健康局 现建设单位更正为:沭阳县第四人民医院(沭阳县韩山中心卫生院、沭阳县新城医院、沭阳县韩山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原投资额(或合同估算价):.万元 现投资额(或合同估算价)更正为:.万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沭阳县第四人民医院(沭阳县韩山中心卫生院、沭阳县 新城医院、沭阳县韩山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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