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公安局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盘山县公安局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发布日期 防抖执法记录仪及采集仪设备购置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保障执法过程的规范性和证据的有效性,我局计划采购一批执法相关设备,现将采购意向公示如下:计划采购台防抖执法记录仪、台采集站、平台及服务器及配套流量卡。 月 无 年月日 盘山县公安局车辆加油服务 、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规定。 、油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加油设备计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不缺斤短两。 、加油站内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环境整洁。 、稳定油源渠道,保证不停供、不断油,特殊情况除外 、为采购人车辆加油提供小时加油服务。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绝为单位车辆加油。 、当油品供应紧张时,必须首先满足单位车辆加油需求。 、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加油站应有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措施,符合加油站的安全标准。 月 盘山县公安局车辆加油服务 年月日 盘山县公安局车辆维修及保养项目 维修质量按《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中标人承担。 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为:()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二级维护:车辆行驶公里或者日。()一级维护、小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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