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临时保障辅助力量项目
根据采购人下达的工作任务,配合进行包含但不限于巡查、发现、记录、上报并协助处置工作中的各类突出问题,辅助开展秩序维护、治安维稳、配合性抓捕、看守押解、现场管控、交通管理等工作,实际服务内容以下达工作任务为准。年总服务小时数为小时,服务工时超出部分费用(若有)需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一旦中标,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服务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付款方式:具体费用根据考核验收后的实际任务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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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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