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备注: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廊坊市人民政府机关物业服务采购意向公示(一)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保证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正常运转,保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良好工作环境。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采购标的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项目执行《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廊坊市物业管理办法》(廊坊市人民政府令〔〕第号)《廊坊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费支出定额标准》等规定。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熟悉党政机关工作程序,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需持有专业证书和专业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素质高、形象好。-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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