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司法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根据司法所日常工作需求,通过租赁方式,租赁面积约平方米的场地作为司法所日常办公用房。服务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范围:.供应商保证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可用和安全状态。.供应商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采购人的使用安全。.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管理报修要给予积极响应。供应商对租赁房屋进行检查、养护时,应尽可能减少对采购人使用租赁房屋的影响,采购人应予积极配合。.供应商负责代收水、电等部分公共事业费,并提供相关收费票据。收费标准按双方共同商定的测算方法执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分两次支付,分别在月、月支付%租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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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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