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司法局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锦州市司法局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发布日期
    
    
    
    
     
     锦州市司法局锦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物业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判,若满意则延续一年服务期。如供应商发生其他纠纷则另行商榷。(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其中的风险做出合理报价,包含人员工资、社保、服装费、材料费、小型维修费、税金等,投标报价中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不合理单价或总价,报价无效。 .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指定专人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投入的服务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部门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各项能力,提供必备的物业保洁设备。 .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
     月
     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锦州市司法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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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