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海城法庭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条为:“本项目磋商小组由 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 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 人”,现变更为:“本项目磋商小组由 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 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 人”。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其他事宜: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原县人民法院 地址:海原县人民法院政府东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座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海鹏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宏斌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 代理机构:宁夏景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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