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甘蔗糖部注射级蔗糖研发生产线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实行按招标图纸总价包干的招标方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由投标人依据招标图纸、施工条件、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管理规定、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及附件内容等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自行增减调整。因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否决投标条件中“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的否决项不适用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崇左)编制招标文件时,新增了废标条款说明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方式,以上否决项不适用,但因电子交易系统的原因,在系统新增的废标条款不会反填到生成的招标文件中,造成潜在投标人看到的招标文件中不显示以上否决项不适用的说明,固本次对此情况进行澄清说明。) 本澄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粮崇左糖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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