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清源镇排危除险工程包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 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金额按万元。 、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项目新的图纸及预算详见附件。 、 招标文件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改为:-。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寿宁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汇天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清源镇排危除险工程包-预算.(). []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二)--清源镇排危除险工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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