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尤溪县高士村段施工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现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尤溪县高士村段施工”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
删除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条款“、投标人近十年内未因失信、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等行为被司法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处罚,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尤溪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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