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海葵”台风生活污水设施管网灾后修复 工程(施工)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福清市一都镇一都村“海葵”台风生活污水设施管网灾后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补充事宜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章第节.条款号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中“、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修改如下:“、开标现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根据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投标人代表号,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抽取(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超出摇球机的可摇数量范围的,分次抽取:①对所有按规定可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的%(以投标人代表号排序先后进行投放,当所有投标人数量的%不能为整数时,小数点后数值均不计,多余的归入另外一组)进行抽取,抽取数量也按%(当%不能为整数时,小数点后数值均不计,多余的归入另外一组)同比例计算;②对另外%参与抽球的投标人进行抽取);③若分两组的情况下,每组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仍超出摇球机的可摇数量范围时,可分组抽取,则每组抽取/家入围,具体方法及小数点取整参照以上步骤;若参与抽球的投标人数量超过交易中心可使用的代表球时,则由招标人在抽取前,对超出部分的投标人号码另行约定实际代表球,并现场做好记录。” 二、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清市一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京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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