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省道海兴至顺平公路安平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省道海兴至顺平公路安平段改建工程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号
各投标人:
现就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下:
、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附件:资格审查条件”的“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关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在岗位要求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交通运输部规范性文件《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 号〕第条规定,投标人不再提交投标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监理工程师从其他在任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改为书面承诺方式。
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明确关于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关于“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证明材料是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即可。
答: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第条为关于人员的承诺内容,投标文件未再单独要求提供关于“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若为大型企业,应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比例为不低于合同总价的 %(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份额比例不低于%);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应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适宜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以合同分包的方式分包给小型或微型企业,分包给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份额比例为不低于合同总价的 %。大型或中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拟分包的合同份额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严格按照政策执行。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请问,我单位为大型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合同总价的%,还是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是在中小企业占有不低于合同总价%的里面拿出%给小微企业,也就是不低于合同总价%?
答: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是在中小企业占有不低于合同总价%的里面拿出%给小微企业,也就是不低于合同总价的%。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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