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蛟河市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原询价公告现变更为:
项目概况
蛟河市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将申请资料发送至@.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蛟河市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蛟河市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按批复折扣系数的%;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询价;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服务期: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须具备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授权),能够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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