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方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和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评分标准
更正前内容:
产品 能力
、执法记录仪具有有效的 认证证书,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具有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分
开发 能力
二次开发能力: 投标供应商提供与本次采购项目(与调度平台对接综合能力)的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设备原厂制造商的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具备二次开发的能力,包括并不限于: 执法记录仪多媒体终端软件、执法记录管理软件、终端管理助手软件、电子证据采集助手软件、执法记录采集存储模块软件、移动视频指挥调度软件、手持多媒体终端软件、移动执法对讲软件等、视频调度软件、录音录像软件、视频对讲软件、 可视化调度软件等证书。有一个得.分,本项满分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是提供设备制造商的著作权证书则需要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和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分
人员 配置
人员配置: .提供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 项目管理证书,每提供个得分,满分分;不提供不得分。 .实施团队人员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个得分,满分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分
更正后内容:
设备过检要求
提供公安部出具的设备满足/-执法记录仪接入移动警务系统技术要求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公章的得.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公安部出具的设备满足/.-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要求检测报告复印件井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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