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第标段施工招标
第二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款、第.款和第.款的规定,招标人──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发布工程量清单预算、调整系数和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鉴此,发布第二号补遗书(共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甬台温高速公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第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第二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问:招标文件第九章招标文件格式(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是否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公开,鉴于本次招标企业业绩要求为房建类,是否可在此处填写“否”?
答:可以。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款规定,现公布工程量清单预算(含暂列金额)、调整系数及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
第标段: 元 (大写:壹亿捌仟捌佰叁拾玖万零肆佰玖拾肆元整);
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
下浮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
.因电子交易平台原因,投标文件中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格式重复(如“标段标段”和“元元”等)均不作为否决投标处理。因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模板引起的格式偏差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
.系统模块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及“报价函”,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实际情况填写,其中“服务期(或工期)”填计划工期天数。投标附件中投标函附录“约定内容”栏无法填写的,在备注栏中填写“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有关约定执行”。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以重新上传的“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补充上传“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制作投标文件。
.删除第一号补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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