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补遗书号
各投标单位:
乐山市中医医院医教研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更正为:
“.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
.建设规模:有机房货梯(污梯、消防电梯)台;有机房无障碍医用电梯(担架电梯)台;有机房医用电梯(担架电梯)台;有机房医用电梯(担架电梯)台;有机房乘客电梯(消防电梯)台;无机房乘客电梯(消防电梯)台;无机房无障碍医用电梯(担架电梯)台;自动扶梯台。
.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名称:电梯 。
. 数量:台。
. 交货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玉龙村。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历日内。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垂直电梯、自动扶梯等主体设备生产制造、供货(包含主机、配件以及备品备件符合招标及业主使用要求的全部内容)、安装、调试、监督检验、维保质保。(为满足设计图纸要求、配置需求、使用需求等需卖方完成或配合完成的所有内容均包含在本子项内)。
.标段划分:电梯采购个标段。电梯制造(采购)及安装(包括:电梯设备制造(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验收及后续服务等)。”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实施方案 、更正为:
“、项目实施方案工序(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含:本项目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计划、安装前安全教育、安装方法、验收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优得.~.分,良得.~.分,差得.~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本项最高分)。”
三、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乐山市中医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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