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第标段施工招标 第三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款、第.款和第.款的规定,招标人──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三号补遗书(共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浙里招标”数字平台网站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甬台温高速公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第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第三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问:已收到第二号补遗书中的格式的工程量清单,鉴于房建工程清单较多,请问是否可以提供格式的工程量清单? 答:将以附件形式补充上传与第二号补遗书中格式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的格式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下载并制作投标文件。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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