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微电子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标段补遗()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评标专家人)修改为: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评标专家人)。
、取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低于成本报价中“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不含)时,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至第二位 。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遗上传的文件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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