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卷宗电子同步生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中“标的名称“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标的名称&;为:;现统一更正为&;法院卷宗电子同步生成服务&;。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标的名称应填写 &;法院卷宗电子同步生成服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浐灞大道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号利君时代座、室 联系方式:-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超 电话:-转 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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