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卷宗电子同步生成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中“标的名称“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标的名称&;为:;现统一更正为&;法院卷宗电子同步生成服务&;。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时,标的名称应填写 &;法院卷宗电子同步生成服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浐灞大道号
联系方式:袁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一路号利君时代座、室
联系方式:-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超
电话:-转
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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