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研仪器(化学)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科研仪器(化学)):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原中标(成交)供应商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未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文件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依法顺延第二名中标(成交)候选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科研仪器(化学))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科研仪器(化学))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科研仪器(化学)):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总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哈尔滨胜慧翔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元
,.元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元
,.元
成都拓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元
,.元
哈尔滨普伦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元
,.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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