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公日杂用品(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办公日杂用品):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由于中标单位提交弃标申请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应采购人要求顺延下一中标候选人。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办公日杂用品)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黑龙江唯聪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鹤岗市工农区联科电子产品商店。
原公告的合同包(办公日杂用品)中标金额(第候选人):,.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合同包(办公日杂用品):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唯聪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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