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原公告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与健康保险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的承办资格;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影印件或复印件;”
修改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且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影印件或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做变更。
年月日
蚌埠市淮上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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