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因发展需要,南宁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公司”)同意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科公司”)吸收合并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通公司”),完成后双科公司存续,城通公司注销。 城通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吸收合并相关程序,并于月日取得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双科公司作为存续公司,将全面继承原城通公司的所有权利与义务。 因本项目招标登记及招标公告发布时使用的锁为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后续开评标仍需要使用城通公司招标代理锁及其名义发布澄清补遗、组织开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费收费通知单等,届时城通公司可能已完成注销,相关纸质版资料公章为双科公司公章。 按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届时请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转账至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双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南宁江南支行 银行账号: 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视同已知悉上述事项。感谢各潜在投标人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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