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委会沙沟村补充耕地项目(一期)(施工)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由儋州乡投土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海南华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的儋州市排浦镇沙沟村委会沙沟村补充耕地项目(一期)(施工)已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等媒介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做以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和资信”的“项目经理”内容为:“年月日至今(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年月日至今(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和资信”的“项目经理”内容为“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合同须体现项目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金额等)。注:如施工合同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可根据中标通知书或证明材料或项目发包人(名称须与合同上载明的发包人一致)开具的证明等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变更为:“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合同须体现项目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金额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内容、项目经理姓名、竣工验收时间等)。注:如施工合同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可根据中标通知书或证明材料或项目发包人(名称须与施工合同上载明的发包人一致)开具的证明等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三、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为: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小区)儋州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 现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为: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儋州市那大镇怡心花园小区)儋州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分。 四、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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