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澄清修改内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正文..()”变更为“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应是“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公示专区和主体信息库的网页截图页,未标示“原件扫描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八其他资料添加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以最新下载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本说明如有未列明的内容,以答疑清文件为准。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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