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的特定资质要求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为:合同包(第一包(主食类配送)):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同包(第二包(蔬菜、水果等食材配送)):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合同包(第三包(肉类及干调等食材配送)):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现更正为:合同包(第一包(主食类配送)):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合同包(第二包(蔬菜、水果等食材配送)):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合同包(第三包(肉类及干调等食材配送)):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经营备案证明。
请各潜在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央预算单位,项目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系参照执行政府采购项目,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作为项目监督单位,文件中与此不一致之处,以此为准。采购活动法定期限内,询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向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提出二次询问、质疑(电话并书面)。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经核查论证后,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答复(匿名电话原则上不予受理)。采购人监督信息(名称: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领导小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号;联系方式:-;邮箱地址:@.)。&;
、磋商文件中合同模板部分为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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