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科技大学校内门窗更换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现对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二、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如下更正: 更正前: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成立,由采购人代表名及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名技术、经济专家,共人组成。 更正后: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成立,由采购人代表名及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名技术、经济专家,共人组成。 其他内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方式进行,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磋商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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