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振兴区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丹东市第二十五中学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清单报价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及辽住建 []号文件和丹造价字[]号文件进行报价。特此说明!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二次报价。报价时间为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出现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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