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监理试验室-标段 招标文件补遗书(第号) 本补遗书以《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监理试验室-标段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招标文件内容予以完善和补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招标文件与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第目中的:“土建工程”。 (二)招标文件全文的:“土建工程”均修改为:“路基土建工程”。 (三)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资格审查资料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近年完成的公路路基土建工程监理试验室情况表 注:修改为:“……交工时间等);未交工项目:提供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影印件(黑白或彩色)。” 招 标 人:四川川红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交投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附件: []川主寺至红原高速公路项目. 附件: 招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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