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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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澄清公告 一、说明 、本《澄清公告》是根据投标单位的问题做出的回答。 、本《澄清公告》与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同具有法律效力。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二、内容 问题:新点软件制作标书中投标格式仅显示资信证明及商务响应两部分,未有技术文件上传板块; 答:按竞争性文件“第三部分谈判须知三、参谈文件的编写.投标文件上传说明”要求执行。 问题:招标文件格式中未有首次报价文件(承诺函中未提及报价),仅有二次报价格式要求; 答:新点系统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报价为首次报价。 问题:招标文件资信文件要求内容中有单位简介、同类业绩及获奖情况,招标文件未给格式是否由投标人自行添加板块格式自行补充; 答:投标人无需添加板块格式自行补充,按竞争性文件“第三部分谈判须知三、参谈文件的编写.投标文件上传说明”要求执行。 问题:评标办法中评审内容仅包含、技术内容、商务内容.商务报价,是否与参谈文件组成相互矛盾; 答:两者不存在矛盾,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招标文件参谈文件组成中商务文件仅含承诺函,其他文件是否全部归类为资信文件; 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招标文件未明确格式及顺序的投标内容是否由投标人自行编制,如:技术标、资信文件内容及其他。 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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