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第十九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对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进行了调整;
.对采购文件第四章附件评分细则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函中填写的邮箱内;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备份文件在开标当天,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电子文件( 盘)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参会代表必须按时到达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备份文件,参与招标活动。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 号)。如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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